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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上海居轉戶過程中,不少人會關注隨遷條件、材料準備及系統(tǒng)操作等具體問題。這些問題涉及居住證年限、社保繳納、子女配偶隨遷資格等多個維度,需結合個人實際情況逐一核對。 常見疑問往往集中在家庭成員能否隨遷、居住證與積分的關系、系統(tǒng)兼容性以及材料時效性等方面。這些問題看似獨立,實則都圍繞主體一致性、時間線銜接和材料有效性三大核心展開,建議先厘清自身適用路徑再推進后續(xù)步驟。 在居轉戶辦理過程中,未成年子女通常可隨申請人一并落戶。若子女年齡在十六至十八周歲之間且正在普通高中就讀,還需額外準備學籍證明與在讀證明原件。至于配偶隨遷,則需滿足特定條件:申請人須因重大貢獻獲省部級以上獎勵,或具備本市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、高級技師(國家一級職業(yè)資格)證書;同時,配偶需在本市有穩(wěn)定工作、正常繳納城鎮(zhèn)職工社會保險,并已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證》(含隨員證),方可同步申辦戶口遷移。 居轉戶與積分政策屬于兩條不同路徑,彼此無直接關聯(lián)。即便子女此前通過配偶享受積分相關待遇,只要符合隨遷條件,仍可隨申請人辦理落戶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正式取得落戶確認單前,務必確保本人居住證處于有效狀態(tài),臨近到期應及時續(xù)辦,避免因證件失效影響審核進程。 關于居住證持有年限,政策明確要求累計滿七年,而非必須連續(xù)。但需注意,這七年內在滬繳納社保的月份數(shù)須達到84個月。臨時居住證不計入該年限,僅就業(yè)類居住證或人才引進類居住證方可納入計算。此外,居轉戶本身對學歷無硬性要求,一般無需提交學歷證明材料。 部分人誤以為積分滿120分滿七年即可直接落戶,實際上目前并無“積分落戶”這一政策通道。所有申請均需嚴格依據(jù)居轉戶公開條件執(zhí)行,不可將積分達標等同于落戶資格。另需留意,證明材料多有有效期限制,不建議過早準備,應在居住證滿七年后、正式申報前集中整理。 問:瀏覽器登錄居轉戶系統(tǒng)時,部分下拉框無法顯示怎么辦? 答:建議使用IE瀏覽器7或8版本進行操作。 問:孩子在配偶名下享受積分待遇,我申請居轉戶時孩子還能隨遷嗎? 答:可以,居轉戶與積分政策無必然聯(lián)系,符合條件的未成年子女可隨遷。 問:等待審批期間是否需要續(xù)辦居住證? 答:在未取得落戶確認單前,必須確保居住證在有效期內,到期前應及時續(xù)辦。 最終以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與個案材料核對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