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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投靠落戶有幾種常見情形: 一、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,且本市居民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,外省市人員年滿35周歲,可申請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。 二、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、歸僑子女、華僑子女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,且本市居民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,可申請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。 三、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,可申請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。 子女投靠落戶的主要情形包括: 一、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后,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子女(16周歲以下或普通高中在讀),已隨外省市父(母)辦理出生登記,現(xiàn)要求投靠本市父(母)戶口的,可申請在父(母)戶口所在地落戶,但需確保不因投靠導致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國家規(guī)定標準。 二、原由本市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現(xiàn)已回滬落戶的人員,其從未就業(yè)、未婚未育、實際生活基礎長期在本市且年齡不超過25周歲的子女,可申請在父(母)戶口所在地落戶。 三、經市教委批準落戶的高校畢業(yè)生,其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在滬居住生活的,可申請在父(母)戶口所在地落戶。 四、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收養(yǎng)外省市小孩,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(yǎng)法》規(guī)定并辦理《收養(yǎng)登記證》后,隨養(yǎng)父(母)在滬共同居住生活滿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,可申請在養(yǎng)父(母)戶口所在地落戶。 引進人才落戶適用于上海市注冊用人單位引進的緊缺急需國內人才。據《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》,11類人才可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,包括具有博士學歷或高級職稱的人員、省部級及以上獎勵獲得者、重大科技專項負責人等。引進人才已婚的,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。 居轉戶需滿足以下條件: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證》滿7年;持證期間按規(guī)定參加本市城鎮(zhèn)社會保險滿7年;依法繳納所得稅;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務或具有技師以上職業(yè)資格;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及違法犯罪記錄。 應屆生落戶政策有所放寬,除清華、北大外,交大、復旦、同濟、華師大四所高校應屆本科生及"雙一流"高校應屆碩士可直接落戶。應屆畢業(yè)生需根據《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(yè)生進滬就業(yè)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》進行評分,并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申請。 很多人在辦理落戶時會發(fā)現(xiàn),不同類型的落戶方式對婚姻年限、居住證持有時間、社保繳納記錄等要求各不相同,且材料準備和流程細節(jié)容易出錯。比如夫妻投靠中對本市居民戶口年限的要求,子女投靠中的住房面積限制,以及居轉戶中社保和職稱的對應關系,這些都需要仔細核對。凡圖人才咨詢提供全類型上海落戶政策咨詢服務,可免費評估你的當前條件與目標落戶路徑的匹配度,幫你梳理材料清單、識別常見退回風險。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適合哪種落戶方式,或者想了解具體條件是否符合要求,聯(lián)系凡圖咨詢顧問,免費獲取一對一落戶路徑初步評估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