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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海積分落戶相關事項中,居住證是基礎憑證,其功能涵蓋居住證明、信息記錄及個人事務辦理。申請積分前需先持有有效《上海市居住證》,并滿足在本市工作、居住且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基本前提。 居住證申辦需同時符合“合法穩(wěn)定居住”與“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”兩項條件,申請人應向現居住地社區(qū)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交真實材料。證件每年需簽注一次,逾期可在60天內補辦;若未及時處理,證件將失效,相關信息由公安部門注銷。 積分申請的核心條件與管理機制 只有已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證》并在本市正常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來滬人員,方可申請積分。積分體系由基礎指標、加分指標、減分指標及一票否決項構成,總分達到120分即視為達標?;A指標包括年齡、教育背景、職稱技能等級及社保繳納年限;加分項涉及緊缺專業(yè)、社保基數、特定區(qū)域就業(yè)、配偶戶籍等;提供虛假材料、有行政或刑事記錄將導致扣分,嚴重違規(guī)者直接取消資格。 積分申請須通過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(qū)人才服務中心提交,個人可先在線模擬估分。審核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定,結果可通過線上平臺或線下窗口查詢。積分隨居住證簽注同步確認,如個人信息變動影響積分,需及時委托單位更新材料。值得注意的是,積分指標體系會根據本市發(fā)展動態(tài)調整,具體以主管部門公布為準。 積分達標后,持證人主要可享子女在滬參加中高考及更完整的社保權益。但需注意,若在申辦或積分過程中使用虛假材料,情節(jié)嚴重者將被禁止3年內申請積分,用人單位也可能面臨罰款??趶娇赡茈S時間調整,提交前以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與材料核對為準。